業務簡介
業務簡介
 
本市災害應變中心隸屬於本所民政課民防業務項下,依據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循災害管理之四大階段減災、整備、復原、重建規劃各項災害防救工作,任務與職掌規劃如下:
(一)關於本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之擬定事項。
(二)關於協助各災害防救業務主管單位應變、復原作業標準作業流程之擬定事項。
(三)關於促進災害防救相關規定之制定事項。
(四)關於協調、整合災害防救業務事項。
(五)關於本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之協調、追蹤、評估事項。
(六)關於平時安全與重大災害防救之訓練、教育宣導事項。
(七)關於舉辦區域性之演習及協調督導災害預防措施或各災害防救業務主管單位研究計畫之設計與執行事項。
(八)關於災害預警、通報、通訊及決策支援系統之建立與規劃事項。
(九)關於災害防救資通訊體系之建立、應用事項。
(十)關於災害潛勢分析之推動事項。
(十一)關於災害辨識、危險度評估與災害境況模擬之推動事項。
(十二)關於緊急應變體系之建立、檢討事項。
(十三)關於各災害防救業務主管單位災後復原重建措施訂定與業務執行之審查與協助推動事項。
(十四)關於編印災害防救緊急聯絡人員資料及手冊事項。
(十五)關於平日避難收容、緊急物資之準備、設置或儲存事項之督導。
(十六)關於災害時之緊急調度、支援或業務協調相關事項。
(十七)其他有關災害防救事項。 
 

